武汉市城管局2012年三环线道路桥梁附属设施隔音屏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sooooob.cn 日期:2012-6-27 14:34:00   [ 打印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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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武汉市城管局2012年三环线道路桥梁附属设施隔音屏项目招标公告,武汉市隔音屏项目,2012年隔音屏项目,桥梁隔音屏项目等隔音屏招标信息尽在声屏障信息门户网(www.sooooob.cn)专业构筑价值!包含隔音屏的采购、运输、卸货(其中隔音屏需安装)、验收及其缺陷修复等一切工作和伴随服务。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三环线道路桥梁附属设施主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三环线道路桥梁附属设施主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2]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三环线道路桥梁附属设施主材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武汉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三环线道路桥梁附属设施波纹板、防阻块、隔离网及隔音屏的采购、运输、卸货(其中隔音屏需安装)、验收及其缺陷修复等一切工作和伴随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四、采购清单:
包号
货物名称
产品型号
数量
预算价
1
波纹板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7001175个)
60.5万元
防阻块
200
2
隔离网
1221片(6000平方米)
14.1万元
3
隔音屏(含安装)
200
70万元
备注:
1、投标人可以针对以上1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就拟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拟投标多个包的投标单位必须按不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交货期:1包、2包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天内;3包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含安装)。

六、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需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有效授权书;
4、投标人所投设备在国内生产的,如果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有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应取得该证书。
七、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从2012年6月28日到2012年7月17日每天8: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放。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兹定于2012年7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其身份证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会。
3、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与招标单位联系人取得联系后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将采用书面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7月2日9:30时前将其疑问以书面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有编号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的方式将投标人的问题解答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和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7-8272370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楼(政府采购部)
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三眼桥支行
账号:200631582010013
联系人:樊超 联系电话/传真:027-826106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联系人:向惠荣、曾雯琪 投诉电话:027-8573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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